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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至7月11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2024年7月11日前以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向江西省教育厅教师处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复核。
联系电话:0791-86765186
邮箱:szc2001@jxedu.gov.cn
邮寄地址: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04室
(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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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江西省教育厅)(编辑:布小豚;校对:布小宠;编审:匡昱宣;监制:彭晓英、黎向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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